第一条 以尊重科研规律和尊重知识价值为导向,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学校科学研究质量,根据《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综合绩效的计算是通过赋予各类科研活动计分分值(见附件),对学院(研究院)和教师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工作业绩的绩效评价。
第三条 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根据每个学院(研究院)该年度各类科研活动总分值计算该学院(研究院)年度科研综合绩效额度。
第四条 根据学院(研究院)年度科研工作考核情况,学院(研究院)可从该年度到款科研经费扣取的二级单位统筹经费中提取1/3作为二级单位绩效。
第五条 结合学院发展目标、学科特点,根据每位教师该年度各类科研活动情况,在不超过科研院核定的学院(研究院)年度科研综合绩效总额度的基础上,学院(研究院)为每位教师计算其年度科研综合绩效额度。
第六条 科研活动分值100分对应科研综合绩效2万元。
第七条 教师在其年度科研综合绩效额度内,可以从科研发展基金账户中一次性提取科研绩效。
第八条 每年1月初,科研院将每个学院(研究院)年度科研综合绩效额度报财务处,学院(研究院)将本单位教师年度科研综合绩效发放方案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打卡发放。
第九条 该实施暂行办法由科研院负责解释。
教师科研综合绩效计分方法
种类 | 类 别 | 计分分值 |
科研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社科基金 | 10分/万元
|
其他国家级科研计划 | 9分/万元 (国家民口计划、军口计划) | |
省部级科研计划 | 8分/万元 | |
其它科研项目 | 7分/万元 | |
科技成果 | 国家一等奖 | 800分/项 |
国家二等奖 | 500分/项 | |
省部一等奖 | 300分/项 | |
省部二等奖 | 200分/项 | |
省部三等奖 | 100分/项 | |
中国专利奖 | 300分/项 | |
省专利奖 | 150分/项 | |
省部级及以上成果申报 | 50分/项 | |
论文专著 | SCI、SSCI论文(一区) 及CCF A类期刊/会议 | 20分/篇 |
SCI、SCCI论文(二区) 及CCF B类期刊/会议 | 15分/篇 | |
其它SCI、SSCI收录论文 | 10分/篇 | |
重要核心期刊 | 10分/篇 | |
EI收录论文 | 8分/篇 | |
CPCI-S收录论文 | 5分/篇 | |
国内核心 | 4分/篇 | |
中文专著 | 20分/每10万字 | |
中文编著 | 5分/每10万字 | |
外文专著 | 100分/部 | |
知识产权 | 发明专利授权 | 20分/项 |
申请发明专利 | 10分/项 | |
软件登记 | 10分/项 |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