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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基础研究(人文社科类)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4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点击:788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人文社科教师创新研究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的相关管理规定,设立基础研究(人文社科类)培育基金项目。现将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基础研究(人文社科类)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引导我校人文社科教师围绕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行业、产业、地方发展进程中的紧迫性、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开展持续深入研究,对具备冲击国家级水平的研究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提高人文社科研究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国家级项目申报的源头介入和策划组织,切实提升我校人文社科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的能力。

二、选题方向及资助计划

选题方向: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不同学科和视角进行深入研究。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主选题。

资助计划: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拟资助30-40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三、申报资格

1.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有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评审程序

1.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6日前统一将申请书(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与人文社科处。

2.科研院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第一轮评审。第一轮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邀请人文社科领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审专家。申报人现场对选题情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汇报,评审专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申报人修改申请书。

3.科研院将于2020年3月中旬组织第二轮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五、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等,视为该项目结题。

2.若项目负责人未能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立项,则应在结题时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重要核心期刊、SSCI、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论文必须与课题密切相关。

(2)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字数不少于15万字。

(3)研究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

(4)相关研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5)相关研究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资助。

六、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请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基本条件保证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鹏飞 姚 静

联系电话:84896652

Email:wpf333@nuaa.edu.cn


附件1:基础研究 (人文社科类) 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2:基础研究(人文社科类)培育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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