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星采购

当前位置:首页  帮助  七、零星采购

七、零星采购

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在该系统中申请;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需按照学校《大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项目列表中点击“零星采购”按钮,进入零星采购页面:




2.填写“采购品名、采购金额、供货单位、采购种类、采购是由”,并上传采购合同:









3.亦可点击系统首页的“零星采购”图标,进入零星采购页面:






4.提交采购申请:



5. 信息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




组合 197


6.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打印”审批表,并携带审批表到科研服务中心领取零星采购合同。


Copyright @ 201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版权所有